光华法学院简介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于2007年4月20日在浙江大学原法学院法律系基础上正式成立。浙江大学于1945年创建法学院,之后法学院的发展虽历经波折,但终能薪火相传,1980年恢复法学教育后,法科在新时期有了快速的发展,已成为全国知名的法学院。2006年9月,浙江大学与光华教育基金会达成协议,双方以建设一所国际一流水准的法学院为目标,参照海内外著名法学院的经验,光华法学院实行新的办学理念、管理体制、学术机制、人事政策等。光华法学院院址在六和塔旁景致天成的原之江大学西式校园旧址——今浙江大学之江校区。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将在已有的学科基础上致力于踏实的法学研究、优质的法学教育和高水平的社会服务,为培养具备“法律专业典范,追求社会公义”素养的新一代中国法律人而努力,为我国的法学事业和法治建设做出新的贡献。
职位名称 学历学位或职称 人数 备注
办公室副主管 - 1 硕士及以上学历,中共党员,年龄35周岁以下,英语听、说
秘书 - 1 1 高校管理背景者优先。 应聘者基本条件应聘者须同
聘任说明光华法学院在此向校内外公开招聘的管理人员,实行“合同制秘书兼职分级待遇制”,其含义如下:
1)合同期3年(含半年试用期)。合同期满视双方意愿可续签或解除合同。
2)所有被公开聘任的人员,在一份主要工作之外均兼任其他工作。
3)年薪3至6万元不等,含基础工资、考核工资和交通补贴、养老、医疗保险等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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